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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灞河重点区域临河第一排建筑优先布局公共建筑

时间:2022-01-24

  10月28日,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规定,灞河重点区域临河第一排建筑优先布局公共建筑。

  《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西安市人大常委会首部规划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管控范围、政府职责、详细规划、总体要求、高度控制、建筑色彩等方面对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进行了明确。

  《条例》规定,灞河重点区域应突出公共利益需求,临河第一排建筑优先布局公共建筑。灞河重点区域内高层建筑应当错落设计,相邻等高的高层建筑不得超过3栋。奥体中心片区内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70米。

  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应当遵循规划引领、突出特色、严格管理、有效保护的原则。灞河重点区域包括西安奥体中心片区、西安国际会展中心片区、西安国际会议中心片区及相关区域。具体是指,北至启源三路,南至通塬路,东沿灞渭大道、港兴四路、港务大道、港丰路、灞渭大道、世博大道,西沿广运潭大道、灞浦六路、北辰大道、元朔大道、广运潭大道、欧亚三路、灞河西路、浐河西路、浐河东路、金桥六路、金茂一路的围合区域。

  《条例》明确,灞河重点区域内的风貌管控要求应当依法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条例》规定,同一地块内高层建筑临河界面的面宽之和不得超过所在地块临河一侧长度的40%。确需超过的,应经市政府批准。灞河重点区域内湿地和已经建成的公园绿地,不得改变用地性质,不得减少用地规模。绿地符合永久性绿地条件的,市政府应当予以确认,向社会公布。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