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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检查组赴我县检查“法制副主任”工作

时间:2016-11-04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及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文书质量交叉检查的通知》的要求,11月2日下午,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及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文书质量交叉检查组(汕尾市司法局)赴龙门县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由汕尾市司法局副局长郑晓红带队,同行的有检查组工作人员6人,惠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黄育辉、市公律科科长李红辉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来到龙门县司法局,实地视察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县公证处,查阅县司法局“法制副主任”工作台账和公证文书质量,并召开了工作汇报会。 

    会议首先观看了《推广“法制副主任”制度  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和《抓实公共法律服务 惠及千家万户百姓》专题片。县司法局局长罗锐祥汇报了龙门县“法制副主任”工作开展情况及公证处规范管理工作情况。他指出,目前全县“法制副主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龙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县公证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在服务县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工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随后,检查组一行前往龙城司法所和龙田司法所,检查“法制副主任”工作台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征求对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制副主任)工作意见和建议。

    龙城司法所和龙田司法所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又驱车来到龙田镇李洞村。先检查村“法制副主任”宣传栏,再到村综合服务中心和“法制副主任”工作室察看,检查了该村法制副主任工作台账。李洞村党支部书记介绍了李洞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村“法制副主任”的服务情况。市司法局副局长黄育辉充分肯定了我县“法制副主任”工作的建设成效,并对乡镇政府、村干部给予“法制副主任”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汕尾市司法局副局长郑晓红代表检查组作对龙门县“法制副主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龙门县“法制副主任”工作及公证工作做到:宣传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服务到位。同时提出了3点建议:一是要发挥司法所的桥梁纽带工作作用;二是要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做好“法制副主任”工作及公证工作;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级服务质量。